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裁决孙杨禁赛八年,过去成绩依然有效

2020-02-28 快讯吴韵晗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裁决孙杨禁赛八年,过去成绩依然有效


2月28日下午,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公布孙杨拒绝兴奋剂检测一案的裁决结果,宣布孙杨触犯反兴奋剂条例,遭禁赛八年,但之前的比赛成绩依然有效,但根据瑞士法律,仲裁结果公布三十天内,孙杨可以进行上诉。


但因为瑞士联邦法院有权撤销CAS裁决的情形相当有限,仅在仲裁庭的组成、独立中立、管辖权有严重瑕疵,或是违反仲裁的正当程序(due process)和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的情形下,CAS仲裁裁决才可能被瑞士联邦法院撤销,因此翻案几率非常有限。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裁决孙杨禁赛八年,过去成绩依然有效


在此之前,孙杨很长时间以来都是中国商业价值最高的现役运动员之一。在ESPN公布的2019年百大运动员排行榜中,孙杨排名第43位,为中国运动员和游泳第一人。

 

此外,据ESPN统计,孙杨的代言年收入为246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724万元),其代言的产品包括汽车、手机、腕表以及运动用品等。


至此,这起历时近一年半的诉讼接近尾声,尽管最终的结果已经很难更改,但整个事件的过程,对于整个中国体育界如何应对国际诉讼争端,依然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孙杨事件起源于2018年9月4日晚至9月5日凌晨的一次飞行药检。因为尿检官的授权资质和血检官非法跨区域采血的问题,孙杨与兴奋剂检测人员出现分歧,最终负责检测的主检官没能带走孙杨的血液样本,尿液样本也没有进行采集。事后,负责收集样本的IDTM公司向国际泳联反映了这一事件,而孙杨也向国际泳联发去了解释以及针对检测人员的投诉。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这位主检官同样曾对孙杨进行过兴奋剂检测的采样活动。当时孙杨就因为这位主检官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而进行过投诉。

 

在对IDTM公司和孙杨方面提供的报告和解释说明进行评估后,国际泳联认为孙杨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反兴奋剂条例中的2.3(拒绝提交或提交失败)和2.5(蓄意破坏或蓄意破坏未遂),并决定在2018年11月19日举行闭门听证会。

 

随后在2019年1月3日,国际泳联公布裁决结果,认定孙杨并没有违反反兴奋剂条例,败诉方可以在收到判决后的21天内决定是否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诉。

 

当上诉限期过去,大家认为此事就此完结时,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却认为无论事件起因如何,孙杨的行为都构成了抗检,不认可国际泳联兴奋剂委员会对孙杨无过错的裁定结果,并在2019年3月13日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对孙杨和国际泳联提出上诉。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后来决定在瑞士举行公开听证会。

 

而根据美联社在2020年2月25日的报道,孙杨的律师团队和国际泳联曾向瑞士联邦法庭申诉,认为上诉限期已过,WADA的上诉不应该被受理。此外,国际泳联方面还指出,WADA的代表律师理查德·杨(Richard Young)曾为国际泳联工作,不适合出席听证会。但瑞士联邦法庭最终驳回了这两项申诉,听证会照常举行,杨也代表WADA出席了听证会。

 

无碍于WADA的上诉,孙杨参加了2019年7月举行的光州世界游泳锦标赛,并获得200米自由泳和400米自由泳的金牌。但澳大利亚选手马克·霍顿(Mack Horton)和英国选手邓肯·斯科特(Duncan Scott)在两项颁奖仪式上都拒绝与孙杨握手、合影,孙杨在下台后还与斯科特有过“言语交锋”。事后,斯科特和孙杨都因此收到了国际泳联发出的警告信,理由是双方都违反了国际泳联章程规则C12.1.3。据懒熊体育查证,该规则为“for bringing the sport into disrepute.”(给游泳这项运动带来负面影响)。

 

2019年11月15日下午至11月16日凌晨,这场马拉松式听证会在瑞士蒙特勒的费尔蒙特莱蒙特勒宫酒店会议中心举行,有近200名媒体人员及公众到场旁听。

 

如今,经过三个多月的等待,仲裁裁决终于公布。在结果宣布前,孙杨一直在对东京奥运进行积极备战,预计将在东京奥运会上向200米、400米和800米自由泳这三个项目的金牌发起冲击。2月14日,孙杨曾接受央视采访,并在谈及训练备战时表示,“这个东西会很辛苦,可能会比亚运会或者17年世锦赛更辛苦,但是我要给自己争口气,我要证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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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听证会结束了,控辩过程到底聊了些什么?


亲历孙杨案公开听证:规则理解是裁决关键 | 法律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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